關于《七臺河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政策解讀
一、預案修訂的必要性
原《七臺河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保障預案》于2022年1月頒布實施,對我市自然災害救助保障工作起到了有力指導作用,但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也亟待調整修訂:一是2024年9月12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黑龍江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就有關內容進行了豐富和調整。二是黑龍江省議事協調機構調整,我市跟進整合設立了七臺河市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需比照國家、省災害救助組織指揮機構進行重新明確。
主要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黑龍江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黑龍江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黑龍江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以及國家有關救災工作方針、政策和原則等,制定本預案。
三、主要內容解讀
《預案》由總則、組織指揮體系、災害救助準備、災情信息報告和發布、市級應急響應、災后救助、保障措施、附則等8大部分構成。
《預案》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應急救助行為,提高應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預案》適用凡在我市區域內發生的洪澇、干旱、臺風、冰雹、暴雪、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自然災害。
《預案》規定市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為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組織、領導全市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協調開展較大以上自然災害救助活動。市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自然災害救助相關工作。市應急管理局承擔市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日常工作。
《預案》規定縣(區)應急管理局按照《自然災害情況統計調查制度》、《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損失統計調查制度》,做好災情信息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工作和部門間共享工作。
《預案》按照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將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響應分為四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對過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損房屋恢復重建、自然災害救助款物監督等進行了規定。對資金保障、物資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裝備和設施保障、應急隊伍保障、社會動員準備、科技保障提出了具體要求。